膠東在線4月28日訊(通訊員 侯敏 韓玉斌) “五一”節日將至,為進一步規范全區市場價格秩序,保持節日市場價格穩定,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愉快祥和的節日,日前,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區經營者發出提醒告誡函。
函告經營者要遵紀守法,誠信經營
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及《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疫情期間的政策規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誠信經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杜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
要依法實行明碼標價
經營者所有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必須依法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標價簽或價目表的內容要填寫真實齊全,不得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履行價格承諾,嚴禁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地標示市場“最低價”、“驚爆價”、“跳樓價”等價格術語誤導消費者;禁止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要禁止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
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有關行業的經營者應做到:
商場、超市等市場零售企業應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的經營原則,自覺規范降價、打折、返券等優惠銷售行為。對降價處理銷售的商品,不得虛構原價,必須使用降價標價簽特別標明降價原因以及原價和現價,并保留降價前七日內實際銷售的相關資料,以備核查。經營者開展贈、送、返等贈售活動時必須有明確的告知,應將附加或限制條件在廣告宣傳中明確告知消費者,不得利用隱蔽價格附加條件和虛假的價格承諾欺騙消費者,不得饋贈假劣商品,不得虛構或抬高所贈商品的價值,對帶有附加條件的饋贈行為,應醒目標示饋贈承諾的內容和附加條件并應認真履行。
旅游景點要做好票價、停車費和其他收費公示工作,規范景點經營攤位的價格行為,嚴禁欺客、宰客。
客運及車站等客運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不得擅自提高票價,嚴禁利用節假日交通繁忙或趁雨雪惡劣天氣之際隨意要價和變相漲價。
自本提醒告誡之日起,全區各經營單位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規范的價格違法行為,區市場監管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從重處罰,并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望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有關票據憑證并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