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1月8日訊(通訊員 張鑫)為全面落實禁燃區管控要求,有效控制散煤取暖使用量,持續改善空氣質量,10月23日,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煙臺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清潔取暖改造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在市區禁燃區范圍內實施清潔取暖改造2.55萬戶。
近年來,煙臺市堅持綠色低碳發展,積極落實國家、省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要求,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煙臺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15日發布《煙臺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煙臺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知》,對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進行調整,明確了禁燃區范圍及高污染燃料類別,推進高污染燃料設施的淘汰、改用清潔能源和治理工作,支持引導禁燃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使用清潔能源,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
清潔取暖是推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提升空氣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煙臺市自2018年以來大力開展農村清潔取暖改造,并于2021年入選“第四批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試點城市。通過安裝熱泵熱風機等電代煤設備、生物質水暖爐等生物質成型燃料代煤設備、燃氣壁掛爐等氣代煤設備,全市已累計實施農村清潔取暖改造61.5萬戶,全市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為進一步解決禁燃區范圍短期內無法實施改造區域的冬季取暖問題,有效保障群眾溫暖過冬,《方案》此次針對城市禁燃區散煤取暖居民籌劃實施清潔取暖改造,按照“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宜氣則氣”的原則,結合城中村改造工作開展,以集中供熱改造和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為主要技術路線,五年內能夠進行城中村改造的村居,按計劃推進實施城中村改造;在具備集中供暖條件的區域優先推進集中供熱管網延伸覆蓋;在集中供暖難以覆蓋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因地制宜的推進電代煤、生物質成型燃料代煤、氣代煤等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完成后將全面實現禁燃區清潔取暖改造應改盡改。《方案》的出臺實施,將進一步提升禁燃區內居民冬季取暖清潔化水平,提高居民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同時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進一步改善大氣質量,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