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7月19日訊(通訊員 王魯義)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嚴格執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煙臺市芝罘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于2021年6月底啟動市級下放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預計7月底前完成,共計征收市級下放海域使用金18宗,總金額189萬余元。
海域使用金是指國家以海域所有者身份依法出讓海域使用權,而向取得海域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收取的權利金。海域有償制度的實施,有效杜絕了海域開發成本低、掠奪式利用海洋資源等海洋開發活動,促進了海洋資源可持利用和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保障了海域使用權人依法用海并獲得收益的權利不受侵犯,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海域使用金的足額征收,對國有資源性資產的保值增值、海域生態經濟系統可持續發展及海域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