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8月15日訊(記者 王向榮)案件“三合一”集中審理,建設審判專門機構,完善巡回法庭、生態司法修復基地建設,在8月15日煙臺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環境資源保護府院聯動”新聞發布會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桂一介紹了全市法院在推進和深化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改革中的相關工作。
近年來,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始終堅持集約化、專門化的改革方向,助推環境資源審判提質增效。
一是開展“三合一”集中審理。2022年1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審理改革,將涉及污染環境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采礦罪等4類28個罪名的刑事案由;涉及環境污染責任糾紛、生態破壞責任糾紛及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4類29個民事案由;以政府及其生態環境等部門為被告涉及環境資源保護的行政處罰等6個案由的行政案件,全部納入環境資源審判機構集中審理,構建起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體系。
二是推進專門機構建設。為提升“三合一”集中審理成效,全市法院持續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建設。2016年,市法院率先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具體負責審理環境資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實現審判機構專門化。結合轄區法院實際情況,各基層法院采取依托人民法庭、組建審判團隊等模式,均建立起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目前,全市法院共配備法官49名、審判輔助人員90名。同時,依托一體化辦案平臺,對環境資源案件進行自動標識、自動分案,“專人專辦”實現常態化運行。
三是完善巡回法庭、生態司法修復基地建設。圍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地等生態功能區積極打造環境資源審判“前沿陣地”。目前,已在牟平昆崳山自然保護區、龍口南山景區分別建立環境資源巡回法庭和生態司法修復基地,廣泛開展巡回審判、生態修復及普法宣教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