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全流程、綜合協同監管——
芝罘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所長付竹霓解讀《芝罘區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
2021年9月7日,芝罘區印發了《芝罘區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著力構建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近日,芝罘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所長、生命科學技術專業主任技師付竹霓接受采訪并從專業角度對《實施意見》進行了解讀。
付竹霓指出,當前,醫療衛生行業監管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亟需通過完善相關制度,推動轉變監管理念、增強監管合力、創新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效能,進一步規范和優化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建立嚴格規范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進醫療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是推進醫療衛生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付竹霓介紹,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要轉變監管理念、體制和方式,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監管,從單項監管轉向綜合協同監管,從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轉向統籌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信息等多種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付竹霓表示,《實施意見》明確了監管主體,落實了監管責任,包括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政府主導責任,落實部門監管責任,落實醫療衛生機構主體責任,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明確了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明確了監管內容,對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醫療衛生機構運行、公共衛生服務、醫療衛生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健康產業全過程進行監管;提出創新監管機制等有力舉措。
另外,為推動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實施意見》提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制等,并明確了重點任務分工和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為相關工作的落實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