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9月8日訊(通訊員 于躍) 今年以來,煙臺市司法局把行政應訴工作作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一把手”工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基石工程”、為民惠民便企利企的“民心工程”,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強化監督、跟蹤問效,全市行政應訴工作實現“應訴能力提升,敗訴率下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的目標。
健全剛性約束機制。5月份,由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煙臺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管理辦法》,在省內首次提出“不能出庭需向同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請假,并向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等12條行政應訴剛性化規定,剛性度全省最高,有效規范和約束行政機關對負責人不出庭應訴理由的“自主自決權限”,經驗被法治日報刊登推介,做法被省司法廳主要領導批示推廣。
健全聯系通報機制。完善長效聯系制度,市縣兩級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普遍設立專人擔任信息聯絡員。對行政訴訟案件,各級法院在案件開庭前,將開庭信息提前通報同級司法行政機關,由司法行政機關提醒行政機關負責人及時出庭應訴。完善“延期開庭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務”等正當事由不能到庭的,市縣兩級法院延期開庭審理。完善“月調度月通報”制度,市中級人民法院每月月初將上月行政案件開庭審理情況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進行匯總,由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
健全責任追究機制。經提報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每月出庭應訴率排名后三位的市直部門和區市政府,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2個月排名后三位的,對相關市直部門和區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在年底法治政府考核中予以扣分;對未出庭應訴又未按照規定向政府主要負責人請假報告的,由司法行政機關提請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上半年已對未出庭應訴的部門和政府進行了核查通報,年底考核統一扣分。
健全教育培訓機制。拓寬旁聽庭審覆蓋面,每年組織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庭審觀摩活動。被訴機關自行組織本機關行政執法人員及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本機關被訴行政案件的旁聽庭審活動。常態化開展案例研討、專題講座,今年以來,全市開展案例研討26次,邀請法學教授、行業律師對各部門進行專業培訓50余次,有效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應訴技巧,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從出庭到出聲、出效果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