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234521的網友留言咨詢:本人退休職工,辦理了慢特病,一年多以來一直購買靶向藥侖伐替尼。以前費用顯示為部分統籌(占總藥費90%),部分自負(占總藥費10%),其中統籌部分醫保報銷了85%。但是今年2月份在同一個定點醫療機構買藥,費用變化為部分統籌(占總藥費80%),部分自負(占總藥費20%),統籌部分仍然報銷了85%,但是自負部分增加了。診所人員只是說政策變化,具體原因不知道,請問近期慢特病報銷政策有變化嗎?為什么我的自負部分增加?
牟平區醫保局回復:您好,感謝您關注醫保工作。 根據國家醫保局政策,參保人員使用談判藥品,選用“非集采中選品種”的藥品,首先自負比例提高10%,所以您的自付部分增加是正常的,您也可以酌情考慮換用中采藥品,維持10%首先自付,具體請咨詢醫師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