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消息 問題編號為1231148的網友留言咨詢:您好,請問幸福7村信達小區的地面停車收費有依據或者規定嗎?地面不是小區業主公共的嗎?恒達物業公司的物業費收費標準是什么?為什么小區物業費每年都上漲,有什么依據?合法嗎?
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復:您好。接到您的投訴后,芝罘區市場監管局立即展開調查。經與住建局物業科聯系,信達小區物業目前的服務等級為四級,按照煙價(2022)419號文《關于重新明確市區物業服務收費等有關事宜的通知》,四級物業公共服務費最高標準為1.56元/月/平方米(有電梯)及1.2元/月/平方米(無電梯),現物業公共服務費為1.5元/月/平方米(有電梯)及1.2元/月/平方米(無電梯),若2024年上漲0.10元/月/平方米,涉嫌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2023年12月25日下午,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價格監督檢查科工作人員對該小區收費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指出物業公共服務費超標問題,物業負責人答復會停止漲價,對已超收業主有兩個解決方案,一是抵頂2025年物業費,二是若業主不同意抵頂,將先登記名字之后予以集中退還。物業費收取應按照物業管理合同約定執行,根據合同按年收費不違規。關于地面規劃是否為占用小區業主公共道路,建議咨詢相關物業主管部門。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的問題能夠得到圓滿的解決。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