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9月29日訊(通訊員 康圣洋)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國家稅務總局煙臺市萊山區稅務局聚焦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的痛點、難點、堵點,積極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嚴格落實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規范,提升辦稅繳費效率,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據萊山區稅務局工作人員介紹,稅務總局在全國范圍內對6項稅務事項辦理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其中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棚戶區被征收人首次購買改造安置住房,申報享受減征契稅政策時,需要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等“家庭成員信息證明”和“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均可由納稅人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李先生忘記攜帶配偶戶口簿,只需簽署一份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書面承諾情況屬實,就能夠在證件忘帶的情況下辦理契稅減免手續。
萊山區稅務局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的公告》出臺后,第一時間將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稅務證明事項目錄通過“魯稅通”征納互動平臺推送給納稅人,并通過稅企交流群、線上咨詢、電話輔導等方式告知納稅人,確保納稅人應知盡知;同時組織一線工作人員學習相關工作規程,熟記6類業務辦理規范,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
下一步,萊山區稅務局將按照深化稅務“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有關要求,持續做好轄區內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工作,用不斷提升的納稅服務溫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負擔,進一步增強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