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2月15日訊(記者 賈楚航 王向榮)煙臺市作為山東省共有產權住房的試點城市,共有產權住房制度創新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今年,煙臺在推行共有產權住房供應方面還有哪些新舉措?對這一備受關注的問題,15日上午在煙臺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十三五”住房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情況新聞發布會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交易中心主任姜大勇作出了答復。
姜大勇說,“十三五”期間,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夾心層”群體購買住房產權的剛性需求,建立租售并舉的住房保障機制,煙臺市開始全面探索創新共有產權保障房制度。2017年,市政府出臺《煙臺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在芝罘、萊山兩區范圍內試行共有產權住房,成為省內率先開展此項工作的城市。今年又調整政策,將房屋向承購人出售的產權份額比例由70%,調整為60%、70%、80%三個檔次,由承購人根據自身支付能力自主選擇,同時將產權增購期限由2年延長到5年。
在房源供應方面。今年,煙臺市在原有房源的基礎上,再次籌集了636套共有產權住房,合計1563套共有產權住房面向芝罘、萊山兩區的保障家庭供應。其中,錦繡家園項目927套,錦繡新園項目636套。10月份,采取集中供應的方式,組織了保障家庭集中選購,經過申請、審核、選房等環節,有480戶家庭報名參與選房,到目前,已有248戶家庭成功選購共有產權住房。
在申請對象方面。申請共有產權的對象主要是已經取得市中心區住房保障資格,且《住房保障資格證》在有效期內的家庭。如申請家庭已享受租賃補貼或保障房租金核減待遇的,在選購共有產權住房后將取消相關保障待遇;已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在共有產權住房交房后6個月內需要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目前,煙臺市正在探討2021年將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供應范圍,同時在供應方式上,計劃從2021年開始實行共有產權住房常態化供應,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或個人可以隨時通過線上申請或線下到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窗口申請,審核通過后即可到房源供應單位選房,讓群眾更加方便地選到稱心如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