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2月15日訊(記者 賈楚航 王向榮)近年來,煙臺市堅持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的總體思路,構建了以租賃補貼為主,租賃補貼、公租房配租、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并舉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解決了眾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那么,煙臺市在擴大保障房租賃補貼覆蓋面方面具體做了哪些工作?
12月15日,在煙臺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十三五”住房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情況新聞發布會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交易中心主任姜大勇回答了記者提問。
姜大勇表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是保民生的重要內容之一,為了進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2019年11月,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煙臺市民政局、煙臺市財政局、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煙臺市稅務局等五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圍繞租賃補貼“提標擴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從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一方面,對租賃補貼進行“提標”。主要是提高兩個標準,一是將住房困難家庭的最高保障面積標準,由原來的2人戶40平方米、3人以上(含3人)戶50平方米,分別調整為45和60平方米。二是將保障家庭年人均收入的上限由原來的29660元提高到35900元。這兩個標準提高后,共有6117戶保障家庭享受提標紅利,全年合計增發補貼410萬元,可為租賃補貼總量增長提供10%的貢獻額。
截至11月底,市本級已累計為9943戶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補貼,提前8個月完成政府工作報告和“三重”工作提出的年內為9000戶住房困難家庭發放住房租賃補貼任務,租賃補貼總量列全省第二位。
另一方面,擴大租賃補貼保障覆蓋面。一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上限調整到35900元后,將更多的中等收入偏下家庭納入保障范圍。據統計,標準調整后新增中低收入偏下家庭117戶。二是將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市穩定的外來務工人員等新市民群體納入租賃補貼保障范圍。
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有本地常住戶口或居住證,在本地注冊登記的單位工作,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于35900元且沒有自有產權房屋租房居住的,可以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實行定額補貼,每戶每月240元,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
姜大勇說,鑒于新市民屬地性弱、動態性強,我市參照南京等城市做法,原則上不面向個人申請,而是按年度組織實施,由用人單位向注冊地的區住房保障部門集中申報,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核查把關,市住房保障和房產交易中心負責發放補貼。這項工作目前已經于10月份在芝罘區、萊山區兩區正式啟動。